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2.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民办高校教学科研工作,有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敬业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心健康,符合学校录用体检标准。
6.无失信记录、无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无党政纪律处分、无学术不端行为。
任职要求: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2.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3.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退休证。
4.能全职到校工作,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聘至75周岁。
5.具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一线教学科研及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学科专业带头人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