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
2.符合国家规定的博士后进站条件,全职博士后在国(境)内外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英语阅读能力及写作能力。
学术条件(以下四条学术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1.近三年,以第一(物理位置第一)或通讯作者(物理位置最后)身份发表在SCI(E)/EI收录的中科院分区(大类)2区及以上论著,或发表影响因子≥5分的论著1篇及以上;或发表SCI(E)/EI收录的论著累计影响因子≥6分。
2.既往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
4.博士期间研究成果尚未发表,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定具有较好的创新性,有望取得重大突破。
在站时间:
1.全职博士后在站时间为3年,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出站。
2.博士后人员进站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可根据研究情况适当延长在站时间。
3.根据国家博管会规定最长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
薪酬及待遇:
1.全职博士后享受年薪制:
(1)工作站全职博士后税前总收入不低于40万元/年;南医名城师资博士后税前总收入不低于46万元/年。
(2)叠加待遇: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12-18万元/年,资助2年;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10-25万元/年,资助2年 。
2.学术型博士在从事研究工作的同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享受税前基本年薪25万元/年,同时,享受规范化培训期间薪资待遇。
3.配套相应科研启动基金20-30万元/人。
4.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医院职工日常生活福利,医院协助办理其配偶暂住户口申报及子女入托、入学有关事宜。
5.申报各类国家级、省级博士后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省级、市局级科研项目。
6.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享受医院相应的科技奖励。
7.在研究期间获得国家级课题,优先获得留院工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