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1.已获得或近期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含)。
3.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4.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
岗位条件:
1.环境规划与管理、城市规划、社科、理论经济、环境资源经济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
2.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高质量期刊论文。
3.具备独立科研能力,上进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工作待遇:
1.按照国家和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博士后管理办法享受相关待遇,进站即可认定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薪酬和医疗等福利待遇参照环境规划院同等人员执行,同工同酬。
3.表现较好者可申请留院工作,协助解决北京户口。
4.支持申请博士后基金、青年科研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