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1.乳腺癌进展机制研究。
2.乳腺癌药物抵抗机制研究。
3.乳腺癌靶向药物开发。
招聘条件:
既往业绩良好,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学位主管部门已同意授予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经学校评议后确定进入创新培养岗、A岗、B1岗。
薪资待遇:
1.基础年薪:
(1)创新培养岗:资助期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年薪40万元起。
(2)A岗:聘期2-3年,最长不超过4年,基础年薪28万元起。
(3)B1岗:聘期2-3年,基础年薪18万元起.
起点年薪含广东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现行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若广东省财政调整经费标准,则随之调整。
2.动态晋岗:
(1)符合政策要求的拟进站、在站博士后均可申请创新培养岗,转岗次月起享受相应岗位待遇,按创新培养岗标准进行考核。
(2)校本部B1岗博士后在聘期内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从符合条件次月起享受A岗待遇,按A岗标准进行出站考核。
3.导师合作补贴: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享受合作导师提供的科研补贴,具体以合作导师同博士后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科研绩效:在站期间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科研成果,按照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享受全额科研业绩绩效。
5.项目资助:获批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者,除享受基础年薪外,同时享受项目资助经费增额部分,主要包括:
(1)“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广东省财政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进站博士后流动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不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年)。
(2)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用“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入选者由广东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不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年),两年60万元。出站后留粤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3)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给予每人每年28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国家资助期为2年,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
(4)“香江学者计划”。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元港币(不再享受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年)。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国家财政资助每人每年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元澳币(不再享受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年)。
(6)“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国家财政资助每人2万元。
(7)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特别资助:18万元。
面上资助:8万元。
(8)其他国家和广东省设立的资助项目。
其他福利:
1.可按规定申请博士后公寓(免租金,一房一厅以上,配备基本家具)。
如无法安排博士后公寓,学校提供租房补贴2000元/月,发放期限24个月,全额待遇标准延期期间可继续享受。
2.博士后入站即可申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符合业绩要求),指标单列,不设比例限制,或者申请认定中级职称。
3.校本部博士后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学校内部公费医疗。
4.博士后将人事档案等转入后可按规定申请落户。
5.学校为博士后申报各类项目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支持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培训讲座、专家一对一辅导、全程跟进服务等。
6.博士后可按相关规定享有学校各类公共资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