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2.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热爱学生、热爱学院、热爱岗位工作;
3.认同学院的办学性质、办学理念,办学目标,愿意投身于教育事业,与学院共发展;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7.在两校区工作,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高等院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师德师风失范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博士、高级别人才引进待遇:
1.根据个人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经专家鉴定认可,根据学院专业建设需要,采用“一人一议”方式确定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