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待遇:
1.A类博士毕业生
(1)薪酬:校内工资+博士津贴+绩效+国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2)安家费:30万元,同时享受国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3)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5万元;人文社科8万元。
2.B类博士毕业生
(1)薪酬:校内工资+博士津贴+绩效+国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2)安家费:20万元,同时享受国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3)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6万元。
3.C类博士毕业生
(1)薪酬:校内工资+博士津贴+绩效+国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2)安家费:10万元,同时享受国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3)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5万元;人文社科类3万元。
各层次人才聘用期内,需与学校签订任务目标责任书,作为聘期考核依据。各层次人才取得任务书中未涵盖的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可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教科研奖励。
以上各层次人才中,具有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QS当年排名前100名),以及国内双一流大学博士学历、博士后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享受同层次人才最高待遇外,还可另外追加科研启动经费5万-10万元。
对于引进人才有子女入学需求的,学校按照吉林省人才政策协助解决;有配偶安置需求的,根据其配偶原工作性质和意愿,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方式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