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立德树人、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身心健康,符合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须符合: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引进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享受相应人才类型的待遇。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引进人才,可享受福建省引进人才待遇。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由学校上报相关部门审核确认,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4.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
10.子女可入读闽侯县上街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