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严于律己,廉洁从业,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服从医院安排和调配,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应聘岗位的。
人才待遇:
1.编制内录用(须符合上编条件,具体上编事宜以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办理为准)。
2.薪酬待遇:学科带头人参照国内一流医院标准提供有吸引力的薪酬,结合临床专业水平、学术影响力和工作业绩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及支付方式。
3.根据岗位职责及个人优势给予相应人才引进费;按照医院相关管理办法给予科研平台建设支持及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及论文发表奖励。
4.提供派往国(境)内、外知名医院和高校进修培训、参加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交流学习机会。
5.根据引进人才具体情况,协助解决其落户购房、子女入学、配偶随迁等服务保障。
6.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作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博士进行博士后联合培养,继续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并享受博士后在站期间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