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师德师风优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5.年龄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6.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和条件。
(3)需接受跨校区开展工作。
7.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1)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8.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202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且成果满足学校明湖青年学者学术条件;或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中级职称人员,满足学校明湖骨干学者学术条件者优先;或4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满足学校明湖优秀学者学术条件者优先;或4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科研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备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具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成果突出的正高级职称人选,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