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敬业乐业、甘于奉献。
2.业务条件: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公布的岗位要求执行。
3.健康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条件: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5.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人才待遇:
1.校内待遇:高层次人才薪酬标准见附件(安家补贴“一人一议”,科研启动经费根据需要申请)。
2.地方优待:按照《关于实施新时代“紫云英人才计划”加快推进芜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以下待遇:
(1)购房补贴:A层次最高120万元、B层次最高80万元、C层次最高40万元。
(2)生活补贴:按政策执行。
(3)其他服务:享受“芜湖人才绿卡”、医疗保健绿色通道服务。
(4)配偶安置: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其配偶为硕士以上学位的统一安排工作,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的协助对口安排。
(5)子女教育:协助解决子女入园入学(义务教育阶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