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薪资待遇:
1.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待遇:
入选者可校聘为教授岗位及博士生导师,入河北省事业编制。聘为学校元光学者特聘岗A,住房补贴及安家费、薪酬、学科建设经费等待遇参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享受河北省和天津市相关人才待遇,可同时申报河北省和天津市相应人才项目及科研项目。
2.齐全的资源配置:
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办公用房和科研空间;每年保证博士生招收指标和多名博士后招收指标。
3.完善的服务保障:
学校提供人才周转住房;配偶如符合学校相关政策要求,可接收其配偶到校工作;职能部门及所在学院将提供一站式服务。学校将为您报销来校面试的旅费。
4.子女可享受天津市优质的教育资源。
5.对于通过函评但未最终入选的候选人,经学校评估,可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