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要求”按《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设置,专业要求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证书落款日期)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