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描述
在所内的PI团队中从事与博士后科研工作
应聘人员条件:
1. 年龄在三十五岁(含)以下;
2. 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 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4. 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
5.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须全时脱产到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其他要求:
1.通过CET-6或同等级别外语考试:
2.熟练掌握医学生物学相关实验技术,可接受实验室的弹性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GMP相关要求。
专业要求:0710生物学、0831生物医学工程、1001基础医学、1002临床医学、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7 药学
注:岗位所列专业代码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审批确定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