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认同学校办学理念,理解并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5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
(2)有1年及以上本科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