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领军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拔尖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博士后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中国史、政治学、哲学、心理学
引进类别:
1.领军人才
学术造诣高,海内外学术影响广泛,在学科领域已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原创性成果,引领相关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行列。采取一事一议。
2.拔尖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相应成果并具备省级各类人才水平。对于未经省级部门认定人才水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的人才,符合下列任意二项条件(详见宣传手册)
3.紧缺学科博士
紧缺学科:水利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智慧水利方向),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方向)。
4.业绩突出博士
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国家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所在学科位于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B类及以上高校等毕业博士研究生,应聘到学校相应学科,满足以下条件(详见宣传手册)
5.博士
国内外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
引进待遇:
1.领军人才
采取一事一议
2.拔尖人才
(1)人才基金(安家费、购房补贴):45万
(2)科研启动费:50万
(3)其他待遇:
•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租用校内公共租赁房一套。
• 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三年内)。
• 博士自引进起内聘副教授三年。
• 特别紧缺、业绩特别突出的,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4)备注:年薪30万元/年起(基础年薪24万元,绩效年薪6万元)
3.紧缺学科博士/业绩突出博士
(1)人才基金(安家费、购房补贴):40万
(2)科研启动费:
• 文科12万
• 理科15万
• 工科18万
(3)其他待遇:
•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租用校内公共租赁房一套。
• 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三年内)。
• 博士自引进起内聘副教授三年。
• 特别紧缺、业绩特别突出的,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4)备注:年薪20万元/年起(基础年薪16万元,绩效年薪4万元)
4.博士:
(1)人才基金(安家费、购房补贴):30万
(2)科研启动费:
• 文科8万
• 理科10万
• 工科12万
(3)其他待遇:
•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租用校内公共租赁房一套。
• 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三年内)。
• 博士自引进起内聘副教授三年。
• 特别紧缺、业绩特别突出的,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4)备注:按受聘岗位享受基础工资及绩效工资
5.“瑶湖学者”支持计划
引进人才到校工作后,符合《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条件,可申请“瑶湖学者支持计划”,“瑶湖学者”聘期内薪资待遇实行年薪制。
相关说明:
1.南昌“人才十条”。对大学生和高级技师、技师来昌工作,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分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10万元、3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缴纳社保满6个月发放第一笔,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发放第二笔。。
2.引进人才基础服务期为6年。
3.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服务期内提供校内已装修(含配备一般生活设施)住房一套(120平米,无产权,免房租)。
4.“人才基金”采取一次性发放与服务期内分年度发放相结合的方式。领军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拔尖人才“一次性发放”金额为20万元,其他人才“一次性发放”金额为10万元,余下部分服务期内分年度发放或给予预借购房。
5.引进人才可优先申请校内人才新房一套(95平米左右,三室二厅,可长期居住),获资格者人才基金可相应予以提前发放。
6.科研启动费采取项目申报的形式,分“基础资助经费”和“后续资助经费”两部分,各占50%,后续资助需满足相关考核要求。
7.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8.夫妻双方为博士,如均满足引进计划要求,按相应类别执行引进待遇;如一方不满足引进计划要求,经面试同意录用者,给予一次性发放人才基金10万元,其他待遇同等享受。
9.来校面试人员住宿由学校安排,来校工作时给予报销一趟来校面试交通费。
10.以上所列人才基金、学位津贴、年薪等引进待遇,均为税前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