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应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2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1日之后出生);
3.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才兼备,身心健康,综合表现优秀,具体专业不限;
4.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有带班经历或社区辅导员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教育引导和调查研究能力,独立承担过集体(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
相关待遇:
1.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