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从事相关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
所需专业:
1.城市建设学院专任教师
0801力学,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3建筑学,0814土木工程,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3城乡规划学,0857资源与环境
2.冶金与能源学院专任教师
0702物理学,0703化学,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冶金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8电气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0705地理学,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冶金工程,0814土木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19矿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35周岁及以下
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