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层次:
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副教授
2.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取得其他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或成果转化及应用突出
3.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具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
4.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青年学者
5.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6.其中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且属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招聘学科及方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数字媒体、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领域,以及相关交叉研究方向(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智能电网、生物信息、地理信息等)。
相关待遇:
1.对达到学校第一、二、三层次的人才,按“一事一议”研究确定待遇,聘用到相应教授岗位,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入选学校标志性成果可获得额外奖励
2.对达到第四、第五层次人才根据实际情况聘用到相应岗位,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各类人才的学术水平、学科专业、学术潜力等提供相应标准的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4.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工作环境,对引进的青年人才根据其学科方向,为其配备指导老师并加入相应的教学、科研团队。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国家和省人才项目申报
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对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以及海外高水平人才可采取柔性引进方式。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以各种方式主持、参与、指导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