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基本条件:
1.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在读博士生可提前申请,获得博士学位之后入职)
2.有社会心理学、文化心理学、积极心理学、组织行为学、行为健康研究背景者优先
3.进站后能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协助合作导师执行科研项目,协助课题组研究项目的执行与管理。
博士后待遇:
1.按照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提供专业的科研指导和具有竞争力的待遇;
2.学科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资性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合作导师资助津贴等,并享受学校基本福利待遇;
3.博士后人员在校内工作期间,可以办理校园卡、申请租住学校教师公寓,学校优先保障学科博士后住宿需求。
4.学科博士后在站期间,可落杭州市常住户口。学科博士后在站期间,其子女入学、入托等享受杭州市常住户口居民的同等待遇。
5.人事关系转入学校的优秀学科博士后在站工作满2年及以上者,可根据业绩申报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站表现优秀者将获得择优留校工作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