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恪守高等学校教师及科研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专业条件:
1.根据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本年度重点招聘兽医学方面的专业人才。
岗位条件:
1.高层次科研人才(2名)
(1)A类人才:学术造诣深厚,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力,取得系统性、创造性成果,为科技进步、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获同行高度认可的高端领军人才;
(2)B类人才:学术影响力大,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标志性成果和较大科研突破,具备引领学科发展的领导能力,有能力为学校和学科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才;
(3)C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有较高学术贡献和较大学术影响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过重要成果,获同行高度认可,具备领导本学科前沿研究的潜力,可持续为学校和学科建设做出贡献的中青年优秀人才;
(4)D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对学科发展有一定学术贡献,取得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代表性成果,学术潜力大、同行认可度高的中青年学术骨干;
2.高水平博士后(5名):
(1)已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学位年限不超过3年),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能够全职开展博士后工作。具有良好的基本实验技能和英文阅读、写作、口头表达能力,能独立负责课题方向。
薪酬待遇
1.高层次科研人才:
(1)各层次人才均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结合学校高层次人才现行标准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包括年薪、安家费、科研启动金、周转住房等;
2.高水平博士后:
(1)薪酬:按照科研业绩,分为一类博士后(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和二类博士后(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两个层次,根据层次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包括基础薪酬、奖励绩效薪酬及单位五险一金等。若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同时按照学校相应岗位年薪进行叠加资助;
(2)科研支持:提供2年科研启动费;可申请山西省博士后专项补助;可申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基金项目;
(3)生活保障:在站期间博士后享受学校教职工同等福利待遇;
(4)其他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相关规定,认定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后期间成果突出且满足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任职条件者,可优先聘任至相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