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特区实践、改革开放文学史
应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人员、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科学态度、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4.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6.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文学、哲学、教育学、社会学等领域的教育背景。
7.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聘期待遇
学校博士后合同期限为2年或3年;综合年薪33万元以上。
优秀博士后可以享受富有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的优厚待遇;
独享学校博士后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职业发展通道畅通。
(一)省市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每年18万元的生活补助,总额不超过36万元。
(二)学校提供15万元以上的综合年薪;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后可以申请“荔新奖励计划”,学校另外提供奖励性薪资4.8万元。
(三)符合要求的优秀博士后可以通过“荔园留菁计划”直接申请教师岗位。
(四)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独立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各级科研项目。
(五)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六)博士后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深圳市。
(七)深圳市对出站博士后给予30万元资助,用于科研投入或创业前期费用。
(八)若博士后资助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岗位职责
(一)完成合作导师布置的科研项目,独立进行相应课题的科学研究。
(二)发表较高水平科研论文。
(三)根据需要,完成合作导师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完成流动站规定的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