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团队协作好,热爱医学研究;
2.年龄36周岁以下(不含36岁),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具有一定的临床或实验室工作经验并有相关研究基础;
4.具备单独申请基金和撰写英文论文的能力;能独立完成课题设计与实施工作;
5.博士后作为出站条件的科研成果应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所在单位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或并列单位。其中发表的论文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第一),承担的项目应为主持人。
基本待遇:
1.人才引进博士后:
(1)I类岗 40万/年(税前)+叠加国家日常资助;
(2)II类岗 35万/年(税前)+叠加国家日常资助;
(3)III类岗 30万/年(税前)+叠加国家日常资助。
2.一般全职博士后:
(1)III类岗 30万/年(税前)+叠加国家日常资助。
科研启动金及奖励:
1.所有全职博士后进站配套2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国家级、市科技局课题立项成功,至少1:2配套;区级课题1:1配套。课题、论文按照医院当年的《科研论文管理办法》进行奖励;
2.所有博士后留渝均可享受重庆市留(来)渝3年15万的补助;
3.人才引进博士后留院后可享受20万(税前)的安家费和30万的科研启动基金。
其他待遇:
1. 购买五险一金,人才引进博士后优先解决编制,提供发展空间;
2. 所有经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博士后,租住人才公寓可减免租金租住(医院给予2000元/月租金补贴);租住10年以上且作出突出贡献者,重庆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可奖励一套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的房屋产权;持有重庆英才服务卡博士后按相关政策享受购房优惠;
3. 有专门团队协助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档案、职称、科研申报、保障及子女入学、入托,配偶工作等问题;
4. 博士后入站1年后达到条件可通过绿色通道晋升副高职称,出站3年可申报正高职称(特别优秀者可1年后申报);
5. 人才引进博士后,满足条件者,医院积极协助申报各类市级、区级人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