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
2.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
3.应聘教授职务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含当日,以本人身份证为准,下同);应聘副教授职务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助理教授、助教职务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应届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符合厦门大学及各学科各级职务的其他任职条件。任职条件规定中涉及成果时间范围的(应聘教授职务为近5年内,应聘其他职务为近3年内),起算时间分别为2020年1月1日和2022年1月1日;
5.学校综合考虑助理教授申请人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对符合条件者纳入新引进助理教授支持计划A类、B类进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