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1.金属有机化学反应 (Organometallic Chemistry);
2.有机烯烃高分子功能材料 (Functional Polymeric Materials);
3.烯烃和芳香族化合物的绿色催化合成 (Green & Catalytic Synthesis of Alkenes and Aromatic Compounds);
4.具生物响应性的杂环化合物库合成 (Bioresponsive Heterocycles Library Preparation)。
任职要求:
1.具有金属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或相关领域背景 (不包括纳米材料) ,具有杂环卡宾、催化聚合或有机全合成背景者可优先考虑;
2.具有或即将获得有机化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3.发表过高质量的英文研究论文;
4.有独立完成科研工作的能力,勤奋努力、认真负责、有团队合作素质。
薪酬待遇:
1.博士后聘用期两年,年薪 33 万元起,含广东省生活补贴 15 万元及深圳市生活补贴 6 万元,并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博士后福利费参照学校教职工标准发放;
2.特别优秀候选人可以申请校长卓越博士后,年薪可达 50 万元以上。(含广东省及深圳市在站生活补贴);
3.在站期间,可依托学校申请深圳市公租房,未依托学校使用深圳市公租房的博士后,可享受两年税前 2800 元 / 月的住房补贴;
4.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境内外合作交流机会,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两年共计 2.5 万学术交流经费资助;
5.课题组协助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 “广东省海外人才支持项目”。即在世界排名前 200 名的高校(不含境内,排名以上一年度泰晤士、USNEWS、QS 和上海交通大学的世界大学排行榜为准)获得博士学位,在广东省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并承诺在站 2 年以上的博士后,申请成功后省财政给予每名进站博士后资助 60 万元生活补贴(与广东省及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对获得本项目资助,出站后与广东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承诺连续在粤工作 3 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 40 万元住房补贴;
6.博士后出站选择留深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可以申请深圳市博士后留深来深科研资助。深圳市政府给予每人每年 10 万元科研资助,共资助 3 年(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
7.根据《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10 万元)与省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