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已取得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2.具有有机化学/药物化学/癌症生物学研究背景;
3.已取得良好的科研成果;
4.具备良好的英文文献阅读、写作和沟通能力;
5.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任职要求:
1.已取得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2.具有有机化学/药物化学/癌症生物学研究背景;
3.已取得良好的科研成果;
4.具备良好的英文文献阅读、写作和沟通能力;
5.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岗位待遇:
1.博士后聘用期两年,年薪 33 万元起,含广东省生活补贴 15 万元税前及深圳市生活补贴 6 万元税前,并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博士后福利费参照学校教职工标准发放;
2.特别优秀候选人可以申请校长卓越博士后,年薪可达 50 万元以上。含广东省及深圳市在站生活补贴;
3.在站期间,可依托学校申请深圳市公租房,未依托学校使用深圳市公租房的博士后,可享受两年税前 2800 元 / 月的住房补贴;
4.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境内外合作交流机会,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两年共计 2.5 万学术交流经费资助;
5.课题组协助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博士后人才项目。如成功申请,最高可享受总计 100 万元补贴(与广东省及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
6.博士后出站选择留深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可以申请深圳市博士后留深来深科研资助。深圳市政府给予每人每年 10 万元科研资助,共资助 3 年(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
7.根据《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 10 万元与省市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