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一般为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4.符合学校及相关流动站相关进站要求。
岗位待遇:
1.博士后在站期限一般为两年,可享受以下待遇:
(1)国内高校毕业博士:年薪制(人民币,税前)不少于20万元,及各招聘科研团队待遇;
(2)海外高校毕业博士:
• 专项引进-年薪制(人民币,税前)不少于50万元(另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及各招聘科研团队待遇;
• 非专项引进-年薪制(人民币,税前)不少于20万元,及各招聘科研团队待遇;
(3)全职博士后享受国家、上海市以及学校规定的博士后相关待遇;
(4)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档(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上海市超级博士后计划”等资助的博士后,配套资助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5)可申请临港新片区公租房,符合政策者可申请临港新片区优先购房资格;
(6)科研成果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
(7)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
2.博士后可依托上海海洋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申请如下各类博士后项目和资助计划(部分项目互斥,参见国家政策执行):
(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档(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56万+8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B档/C档:36万/24万;
(3)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60万;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自然科学8万;社会科学5万;
(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自然科学18万,社会科学15万;
(6)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相应待遇根据项目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