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描述:
从事符合岗位需求的教学科研工作。
任职要求:
1.专业要求:
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字经济、经济统计方向)、数字经济、经济思想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人工智能
2.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证书落款日期)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与聘用:
1.纳入编制管理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3.聘用备案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