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专业:护理学、护理
专业要求:
1. 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2. 最低服务年限 5 年;
3. 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
4. 要求持有护士资格证或成绩合格单。
基本条件:
1.引进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
(7)应聘人员须取得招聘岗位表所需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所学专业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表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以第二学位报考。
年龄要求:年龄原则上为 18 周岁及以上,35 周岁及以下,技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至 45 周岁,引进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
2.时间要求: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 2025 年 7 月 31 日,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 2025 年 7 月 31 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引进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要求为引才工作报名开始日前(含引进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3.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符合岗位需求表的学历学位及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毕业院校为当年度 QS 世界大学排名前 100 院校;
4.不纳入引进范围的人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 2025 年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