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专业:文学类、法学类、哲学类、医学类、教育学类、管理学类
年龄需求:35 周岁及以下
专业要求:
1. 工作经历:不限;
2. 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 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研究方向、技能和其他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7.医师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证书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应聘岗位相符;
8.招聘条件中对英语的要求是指CET6、CET4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
9.落实《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辽卫传〔2021〕70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人员可以应聘相应岗位;
10.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所用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且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
不得应聘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