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主要:
1.开展海洋污染物,尤其是新污染的相关研究;
2.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研究;
3.开展污染物对海洋生物及生态系统的影响相关研究;
4.开展海洋碳汇、珊瑚礁及其生态系统、海草床及其生态系统相关研究等。
待遇与发展:
1.基本年薪31-45万元(含工资、福利补贴、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各种税费、五险一金、海南省博士后日常补助等);
2.依据科技城引进人才认定标准,协助申请认定科技城E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者并在科技城缴纳社保,可享受税前40万元现金奖励+40万元安居房购房补贴,奖励分5年发放);此项不纳入创新院基本年薪范畴;
3.创新院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两年);协助申请海南省博士后研究项目资助(15万元/每年,执行期不超过2年)、面上项目资助(10万元/项);支持博士后人员参与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
4.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享受海南省人才住房租赁和购房补贴(现行标准为3.6万/年);依据科技城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享受一次性就业奖励、职称提升奖励等福利;
5.优秀博士后出站后可留院工作或推荐入职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