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的人员,可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具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与本团队的项目相近;
3.生物学或医学专业者发表本学科 (专业)SCI 论文1篇及以上 (二区以上优先);
4.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必须全脱产到医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符合博士后创新基地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收人数及学科专业:
计划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名,招收学科(专业)为基础医学、微生物学、医学人工智能、肿瘤学、免疫学、细胞分子生物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分子生物学、干细胞生物学、动物遗传等。
博士后人员可享受的待遇:
1.博士后在站期间工资、奖金及各种福利等享受正式在职同岗位、同条件员工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单位同类在职工作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五险一金」、住房保障及相关福利待遇;
2.在站期间,市财政按以下情况给予在站生活补助之一: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给予每人60万元在站生活补贴;符合省在站博士后资助条件的,给予每人42万元在站生活补助;其他人员,给予每人36万元在站生活补助。国家、省在站生活补贴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享受医院对科研立项、著作、论文、成果、专利等的科研奖励;
4.博士可申请「国资计划」,国资计划分为 A、B、C 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B 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 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资助期内的日常生活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等。
出站后待遇:
1.博士后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留(来)深全职工作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
2.深圳市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深圳市博士后人员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 1:1 创新创业奖励,高于上述奖项的,参照金奖执行,最高不超过20万元。国家、省资助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符合政策条件的出站博士后,可申请市、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和特聘岗位,获得相应补贴;
5.优秀博士后可申请留集团。
课题组介绍:
刘尚杰,博士,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博士后,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副研究员,副主任技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现任中国妇幼健康研究会生殖免疫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临床医学会生殖医学专业委员委员,广东省医疗行业协会生殖医学管理分会委员、广东省保健协会生殖健康分会委员、广东省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基础研究学组成员。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市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深圳市卫生健康菁英人才培养对象。
主要从事辅助生殖胚胎实验室技术和研究工作,研究方向包括卵巢功能减退病因、微环境对卵母细胞发育影响、宫腔黏连治疗材料开发和胚胎整倍体无创筛查等。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发表论文15篇,其中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 7 篇;申请专利 8 项,其中已授权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出版学术专(译)著 2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