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的新近毕业的博士毕业生,可申请进入我省博士后站(含流动站、工作站、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博士毕业人员应全时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原则上不招收在职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申请进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重点专业领域或临床医学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请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进站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4年,具体时间由设站单位、合作导师、博士后本人根据工作需要共同协商、科学确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博士后累计在站时间不得超过6年。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拟进站的博士还应满足设站单位规定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招收要求。
博士后待遇:
1.年薪标准:提供年薪(35万元起,税前,含四川省日常经费,成都市、青羊区生活资助,含五险一金)及奖励性绩效,获得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及以上资助项目待遇更优;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科研项目配套经费及租房补贴;
3.享受医院各类科研奖励及人才激励,项目资助叠加发放;
4.在站期间可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5.优秀者出站后,按医院相关规定,可优先申请留院,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6.协助办理医疗保险、户口迁移等手续,按相关规定,享受子女入托、入学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