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专业: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智能无人系统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或航空航天相关学科博士,或具有上述学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具备科研院所或企业研发经历的博士优先招聘。
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
5.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
7.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后经历者、高级职称者或业绩突出者可放宽至40周岁;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岗位待遇:
1.满足学校发展需要,部分急需、紧缺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入职后可提供校内住房一套(需个人购买);
2.A 类待遇
(1) 如学校可购房源充足:提供校内可购房源一套(需个人购买),住房交付前提供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最高 20 万。个人选择购买可购房源的,住房交付后停发住房补贴;个人选择不购买可购房源的,发放住房补贴 20 万。安家费 20 万;
(2) 如学校可购房源不充足,提供安家费 60 万,住房补贴 20 万;
(3) 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 3 年;
(4) 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 20 万、理科 15 万、文科 10 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5) 配偶为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可按照人事代理方式安排校内工作岗位。
3.B 类待遇
(1) 安家费、住房补贴共计 40 万元,其中安家费 20 万元,住房补贴 20 万元;
(2) 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 3 年;
(3) 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 15 万、理科 10 万、文科 8 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4.C 类待遇
(1) 安家费、住房补贴共计 25 万元,其中安家费 15 万元,住房补贴 10 万元;
(2) 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 3 年;
(3) 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 10 万、理科 8 万、文科 5 万的科研启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