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限:在站时间为3年。
研究方向:市政工程。
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身心精密超精密加工技术、切削过程数值仿真技术、刀具设计技术健康;
3.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且非设站单位同一一级学科的博士。国(境)外学历需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符合流动站设定的招收条件。
进站优势:
1.畅通的留校渠道:师资博士后期满如期出站且达到留校条件的,可申请转为长聘,按副研究员聘任,纳入学校常轨管理。如期出站但未达到留校条件的,续聘3年,按骨干人才第三层次管理与考核;
2.优渥的薪酬待遇。普通博士后、师资博士后均享受年薪及科研启动经费,师资博士后另享受骨干人才第三层次相应的安家购房补贴。合作导师视情况追加配套费用。学校根据属地政策另行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完善的支撑保障。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特任副研究员、特任研究员学术头衔,入住学校博士后公寓或周转房。学校提供快速出成果的科研工作条件。
省市资助:
1.福建省优秀博士后支持专项:资助期 2 年,每人每年 20 万元;
2.福建省海峡博士后资助计划:
(1)A 类:资助期 2 年,理工农医科每人每年 25 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每人每年 20 万元;
(2)B 类:资助期 1 年,理工农医科每人每年 25 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每人每年 20 万元 ;
(3)C 类:短期访学研究 1 个月以内的 1 万元,1 个月至 2 个月的 2 万元,2 个月以上的 3 万元;参加在台召开国际学术会议的 0.5 万元;
3.福建省闽港澳博士后交流项目:引进招收港澳地区博士后资助期限 2 年,闽港、闽澳高校联合培养招收博士后资助期限 1 年,每人每年 8 万元;
4.福建省访学研修计划:到国(境)外开展合作研究、技术攻关、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短期、中长期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或做访问学者等,按每人每月 5000 元标准予以资助,不满 1 个月的减半发放;到国内院士、知名专家等国家级人才身边开展跟班学习、访学研修等活动,按照每人每月 1000 元的标准予以资助,不满 1 个月的减半发放;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出版专著论著,费用按实际出版合同金额的 35% 给予资助;
5.厦门市: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入职厦门校区,且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的,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 8 万元;
6.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入职泉州校区,且确定为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享受相应的工作经费及安家购房补助,共计 15 万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