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学术潜能;
3.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三年(以每个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或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已初步选定研究团队或课题组,并与团队或课题组负责人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5.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类)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推荐,可直接入选武汉大学“弘毅博士后”计划。
薪酬待遇:
1.入选者校发年薪30万元(税前)。所在单位、合作导师可根据入选者的综合情况给予额外资助。另可叠加国家各类博士后项目资助、湖北省及武汉市的资助;
2.福利:提供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优先享受博士后公寓或提供住房补贴,并享受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待遇;
3.职业发展通道: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站期间可申请副高级岗位资格。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政策并满足出站条件,可申请学校教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