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积极申请科研项目,与合作导师共同承担重要的科研课题,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身心健康;
2.入站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最新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泰晤士高等教育 THE”“O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中排在前 200 名高校或国内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见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毕业,或以第一作者在ature、Science、Cell子刊(仅限一区)等高水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博士导师为两院院士的优秀博士;
4.以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一区TOP期刊论著2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一区TOP期刊论著1篇及以上且单篇IF≥10;或近三年在全球TOP200高校获得博士学位、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著1篇及以上且单篇IF≥8;
5.入站后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岗位福利:
1.单位:年薪不低于30万元/人/年(税前,不超过2年);
2.支持在站博士后积极申报上级资助计划项目,博士后在站期间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名义立项的课题、获批的科技奖励,按我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以我院署名规范要求发表的论文,享受版面费报销、发放科研绩效等与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3.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单位在职职工待遇,并计算工作年限,医院每年为管理期博士后组织一次健康查体,符合济南市博士后资助政策相关规定的新入站全职博士后,协助申请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驻济补助的发放,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全职博士后出站后进入我院工作,协助申请25万元留济补贴;符合购房条件的,协助申请15万元的安居补贴或每月1500元的租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4.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按照《山东省博士后资助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鲁人社规〔2018〕21号)有关规定申请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按照《山东省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管理办法》(鲁人社规〔2018〕6号)规定,申报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