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描述: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科研成果的音乐理论和实践的高级专门人才。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与应届硕士毕业生(均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共3个名额,其中2个名额为普通计划,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1个名额为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一级专业限定为“艺术学“),学习形式为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