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类别:
1.专业带头人:取得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领域的以下荣誉称号: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负责人、教育部教指委或评估中心专家、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人选、辽宁省本科教学名师、“双一流”高校博士生导师,以及“五个一工程奖”、文学奖、兰亭奖、金话筒奖、金犊奖、金像奖、荷花奖等省部级常设政府奖获得者等;
2.博士:国内外知名院校毕业的博士,所学专业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同或相近;
3.银龄教授:完成法定退休手续办理,具有高级职称,任教专业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同或相近。
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高校教师的基本要求;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62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学术交流能力。
薪酬待遇:
1.薪酬体系完善:实行年薪制12-50万元,具体面议,特殊人才可“一人一议”;学校与全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依据人才层次、专业水平、学历职称以及工作经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提供职级晋升、职称评审等薪资调整;
2.晋升空间广阔:学校积极鼓励推动优秀青年教师晋升职称,畅通博士(后)及有突出贡献人员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开展教师学历和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和研学交流,提升教师国际化视野和专业能力;
3.福利保障全面:学校为全职聘用人员提供带薪寒暑假、绩效奖金、节日福利、健康体检、免费班车、自驾车补助、用餐补助、商业意外险,外地教师提供公寓等福利待遇,提升教师获得感和幸福感;
4.沈阳市配套人才政策:根据沈阳市“兴沈英才计划”,享受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可申领7万元;在沈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36个月的生活补贴,博士每月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