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海外学者依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报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支持待遇:
1.入事业编,解决北京户口;
2.直接聘为教授;
3.实行年薪制,具体面议;
4.聘用期间可提供2-3居室长期人才住房;
5.提供配套科研启动费;
6.配备良好的办公条件,提供必要的实验空间(按需配置),支持组建科研团队;
7.配偶符合北京市人事调配政策的,按政策予以解决,其他可面议。
成功申报但今年未入选情况下,经学校相应评审程序:
1. 学校可自主推荐北京人才项目,入选后实行年薪制,享受北京市医疗、子女入学优待等人才特殊服务。
2. 符合学校“北方青年学者”的可直接聘为教授,享受年薪制、校内人才周转房等具有竞争力的福利待遇;
3.符合“北方未来学者”的可直接聘为副教授,享受年薪制、校内人才周转房等具有竞争力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