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者,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2月27日(含)后出生;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2月27日(含)后出生;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7.应聘人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人员;
(7)未满服务期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具体根据引进层次面议;
2.科研保障。支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及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项目;
3.其他支持。纳入学校各类人才培养和支持计划,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项目评选;协助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