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申报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支持政策:
1.北京校区
(1)可聘至京师特聘拔尖学者岗位,直聘高级职称(正高或副高职称,需通过学校人才引进考核程序);
(2)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津贴;
(3)国家科研支持经费及配套科研支持经费;
(4)国家一次性补助及配套生活补助;
(5)配备博士后团队、博士生招生名额
(6)按照学校周转房政策提供周转房;
(7)全国顶尖学龄前及义务教育全阶段基础教育资源。
2.珠海校区
(1)可聘至拔尖人才岗位,直聘教授(需通过学校人才引进考核程序)
(2)提供大湾区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津贴;
(3)国家科研支持经费及校内科研启动费;
(4)国家一次性补助及广东省、珠海市叠加配套补助;
(5)提供具有吸引力的校内安家费
(6)按学校有关政策配备研究生招生名额
(7)提供周转住房或发放租房补贴,并可申请购买校内共有产权房;
(8)全国顶尖的学龄前及义务教育全阶段基础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