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引进对象:
1.优秀博士:
(1)达到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绿色通道直评副教授条件;或近3年有主持国家基金项目经历。
(2)年龄45周岁以下。
2.青年博士
(1)符合榆林学院发〔2024〕63号《榆林学院高质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条件要求;
(2)年龄40周岁以下。
福利待遇: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具体面议;
2.按照陕西省相关政策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3.进校后享受校聘副教授绩效待遇3年;
4.学校未提供房源前,发放人才住房补贴3年;
5.夫妻双方均属引进人才的,不影响另一方享受引进人才的待遇;
6.学校解决引进人才子女的入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