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本、硕、博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6.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违反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