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2.专业素养好,拥有过硬的学术声誉和学术领导能力,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具有良好的业界声誉,具备带领本学科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流学科的能力,近5年科研成果丰富;
3.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正高级职称;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事业编制引进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且须符合包头市相关管理规定,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引进待遇:
正式引进者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优厚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薪酬(按照相应政策)、住房补贴、科研经费等,还可享受配套服务(按照相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