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或已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研究生;
4.具有符合招收团队需求的专业学科背景,基础理论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开创性地完成相应科研工作。
岗位福利: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2年。工作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2.在站工作期间,2年至少资助46.4万元,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和工作津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等级发放一次性日常资助;
3.社保、公积金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按规定享受中心在职职工有关福利待遇;
4.科研绩效资助另行约定,在出站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5.享受其他国家级、市级博士后政策叠加;
6.提供住房保障,提供开展课题研究必要的场地、设备、仪器以及办公用品等研究条件,配备与研究项目相关的科研人员,推荐若干专家参与专家组工作;
7.依托中心、工作站优势,申报国家级、市级博士后资助项目及各级科研项目,提供重大科研项目资源,全力支持在站博士后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定;
8.考核优秀者优先进入中心正式编制,留中心工作满5 年,额外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
9.研究团队对所形成的研究成果,享有应用收益分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