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担任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教授或相当职务。学术造诣深厚,有较开阔的国际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的学院、研究所担任过重要管理职务者优先考虑;
2.具有较强科研能力。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和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国外应聘者主持过国外政府、基金会或企业重大科研工程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自然科学类横向课题2项以上,每项到账经费不少于200万元,或总经费不少于500万元(或人文社科类2项以上,每项不少于100万元,或总经费不少于300万元);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
3.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4年3月16日之后出生),院士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9年3月16日之后出生)。如果条件特别优秀或具有特别学术影响力者年龄可适度放宽;
4.现聘在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上累计工作三年以上。如应聘者有海外知名大学终身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位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经核实可同等认可;
5.身心健康。
岗位职责:
1.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促进学院跨越式发展。主持二级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围绕加快创建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的战略目标,谋划和制定学院发展总体目标和战略规划,推进和保障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的执行落实;
2.构建多维度人才评价体系,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在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引育方面取得新成效,加强中青年骨干培养力度,建设一支富于创新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3.凝练学科方向,优化学科结构,推进学科建设。围绕二级学院特色和优势学科组建高水平学术团队,加强一流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和学科点建设,加强学院科研创新能力建设,使学院整体研究能力和学科学术水平有明显提高;组织申报国家级重点项目和省部级重大项目,培育大平台和大成果,推进产学研合作,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4.推进二级学院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迎评、申硕、创一流”任务,结合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色,制定和实施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细则,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大胆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推进教育开放合作,促进国际交流。与国际知名大学、国际学术组织、科研基地或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拓展高层次交流合作,提升学院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6.完成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薪资待遇:
1.首聘期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免去职务,视其情况聘为专任教师或解除聘用关系。学校对聘任者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任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续聘为院长、专任教师或不再聘用;
2.学校根据受聘人员学术业绩、岗位职责等签订工作协议,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本学科国内领军、拔尖人才等特别杰出人才等,安家补贴和科研经费,实行一事一议;其他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类别兑现引进待遇,学校安家补贴原则上不低于7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原则上不低于60万元、人文社科类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年薪原则上税前不低于60万元;
除享受学校待遇外,符合苏州市人才政策规定的,可按照苏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申请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