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生:职位数53名;
临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紧缺专业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硕博导、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任职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文化程度与资格条件;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5.对外省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
岗位福利: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