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学历,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2.师资博士后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科研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符合各团队岗位招聘要求。
招收类型:
1.师资博士后(事业编):
哈尔滨:薪酬(含省10万博后补助)不低于45万/年+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年。
青岛:薪酬不低于35万/年(未含省市各类补助)+科研经费不低于7.5万/年。
烟台:薪酬不低于45万/年(含烟台市10万生活补贴)+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年。
2.科研博士后(参照事业编管理):
哈尔滨:薪酬(含省10万博后补助)不低于30万/年。
青岛:薪酬不低于20万/年+科研经费不低于2.5万/年。
烟台:薪酬不低于30万/年(含烟台市10万生活补贴)+科研经费不低于2.5万/年。
3.外籍博士后:待遇参照师资与科研博士后标准实施。
福利待遇:
1.校级特殊资助:
(1)面向本校新进教师、师资博士后和科研博士后遴选特殊资助人选,入选者资助期内给予生活补助不低于30万元/年。
(2)面向国际高水平大学世界一流学科青年人才遴选特殊资助人选,入选者一次性给予生活补助不低于30万元。
2.地方性补贴:
(1)黑龙江省博后资助(每年9月份左右申请)
• 新入站博士后连续两年每年10万元补贴。
• 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最高50万。
• 出站留省工作,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省财政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
• 出站留省生活津贴3600元/年。
(2)山东省(每年2月份左右申请):
•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两年40万)。
• 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项目(3-10万)。
•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1-20万元)。
(3)青岛市(每年2月份和9月份左右申请):
• 科研资助青岛市一次性提供5或10万(青岛市所有的博后参与项目答辩,前20%获得10万元,其余人员获得5万元)
• 每人每年8.4万元的生活及住房补贴。
• 出站留青工作给予25-40万元的安家补贴。
(4)烟台市(每年9月份左右申请):
• 每人每年10万元生活补贴。
• 出站留烟工作给予15万元留烟奖励。
• 每人5万元的科研资助。
3.国家资助: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年3月份左右启动申报):
• 特别资助
自然类18万元,社科类15万元。
• 面上资助
自然类 8 万元,社科类 5 万元。
•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资助经费12万元。
• 国家资助博士后计划B档、C档
生活资助18万元、12万元(资助两年)。
• 国家资助博士后计划A档
生活资助28万元(资助两年)、科研经费8万元。
(2)国(境)外资助项目(每年3月左右启动申报)::
• 香江学者计划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为期2年。
• 澳门学者计划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为期2年。
• 中德学者计划
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为期2年。
• 学术交流计划
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
4.博后公寓:在哈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以申请免租金租住本校周转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