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计划:
引进博士研究生1名,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岗位福利:
1.引进人员解决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执行全市统一标准;
2.三年内市财政每年发放生活补贴5万元;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房,市财政发放购房补贴最高20 万元(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
3.就近寻找合适租赁房源,提供适当的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连续发放三年);
4.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引进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出我市。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