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条件:
1.博士学历;
2.4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特别优异或紧缺人才,经学校研究,年龄可适当放宽。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热爱高教事业,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良好的学术道德与科研水平,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所学专业应与淮南师范学院当年人才引进计划专业相同或相近;
6.引进的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7.马克思主义学院招聘思政课教师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人才类别:
1.领军人才(团队)
2.急需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
(1)A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学校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水平:
• 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二类以上期刊发表4篇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在本学科一类期刊发表6篇学术论文;
• 主持二类以上科研项目;
• 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
(2)B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水平:
• 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二类以上期刊发表3篇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在本学科一类期刊发表5篇学术论文;
• 主持三类科研项目(主要指教育部研究项目、省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 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8名)或二等奖(前5名)或三等奖(第1名);
(3)C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水平:
• 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二类以上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在本学科一类期刊发表4篇学术论文;
• 主持三类科研项目;
• 获二类科研奖励或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4)D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水平:
• 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二类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在本学科一类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
• 主持四类科研项目;
• 获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人才待遇:
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待遇除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安家费、优秀人才基金、高层次人才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具体详询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相关说明:
1.对于国(境)外引进的博士,根据其毕业时间,只有就读于软科前600名(含)或QS前600名(含)的高校院所博士,可按照上述人才分类标准兑现相关待遇。
2.非急需学科专业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待遇面议。艺体类博士的高水平专业实践业绩可作为人才分类认定的代表作,结合个人科研业绩综合认定人才类别,确定引进待遇。
3.对于国内引进和学成归来博士、国(境)外引进的博士,人才待遇兑现要求提供的学术、专利等成果认定的截止时间,一律以学校人才引进当年12月31日前(学成归来的按照学位证书落款年份)所取得的业绩成果为准。
4.以上业绩成果要求近五年取得(截止时间为引进2025年12月31日前)。成果类别参见《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文件执行(见附件2)。论文、获奖、科研项目、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涉及排名的均包含主持人(第一完成人、第一获奖人等),公开发表的论文(有卷号、期刊号和页码)要求是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或博士在读期间署名时导师是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是第二作者的,兑现人才待遇时视同第一作者。各类业绩成果应与本人专业或研究方向一致或相关,以相关文件证书落款、期刊出版时间为依据,并以论文检索报告为准,不含录用通知等。条件中涉及“以上”均包含本级。